以前我看到別人做錯事,


就苦口婆心地想規勸他們,
但效果不大,
因為能接受的人很少。
 
 
於是,我一直在思惟為什麽?
後來,直到我看見佛經有一句話,
 
 
如是說:
‘悟者,覺悟本性;
本性不動,是名自己。’
這時,我才恍然明白,
我們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麽!

 
一般人的生命,
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、
完全隨著環境在團團轉,
為了別人的錯誤而自我折磨。

 
我們不要把錯誤當作是一種罪惡,
如果錯誤是一種罪惡,
那麽一個成功者,
就是一個累積滿身汙穢的人。

 
假如,你有心學佛,
首先要學習的,
就是找尋自己的生命—那就是‘寧靜’。
 
 
當你找回自己真實的內在,
就可以體會到,
其實不用依靠外在的刺激,
你也可以活得很快樂。

 
世界上種種的繁榮虛華,
並不能使你得到真正的快樂,
因為刺激只能片刻,享受無法永恒?
 
 
運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所求來的快樂,
通通都是暫時性的。
 
 
好比看一場電影,聽一場演奏,
場散、曲終,終有結束的時候。
而人們總妄想在片段中抓住永恒,
奈何依然做不到。
 
 
 
因為世間的真相就是無常,
有生必有滅,有合就有離,
一切皆如夢、幻、泡、影。

因此,我們應當了解,
找回自己內心的寧靜,
念念觀照一切皆是無常。
 
 
這樣,遇到任何逆境,
就自然放得下,
而能解脫自在,遠離煩惱,
這樣才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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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錦上添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